一 、单位提交材料:
参保单位整体跨区转入:
1、由转出区县审核盖章后的《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》一份;
2、《社会保险登记证》原件(如无此证件的单位无需提供);
3、《营业执照》等单位成立证件副本复印件一份;
4、单位与开户银行重新签订无合同号的《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》复印件一份(在原区县选择银行缴费途径的单位无需提供)。
参保单位整体跨区转出:
1.《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》一式三份;
2.《营业执照》等单位成立证件副本复印件一份。
二、办理岗位及办理时限
1、办理岗位:
社保中心五险登记业务岗(南区一层)
上地、万寿路分中心五险征缴业务岗
海淀区街镇社保所社保经办业务岗
2、办理时限:即时办理